档案之窗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专门档案 » 干部档案 » 工作答疑 » 正文

“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需注意把握的几个方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8 10:11:30    来源:网络    作者:档案之窗    浏览次数:920    评论:0
导读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在执行中需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是指在同一职务层次两个以上的岗位工作过,既包括领导职务,也包括非领导职务。对每个职位任职时间的要求没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在执行中需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是指在同一职务层次两个以上的岗位工作过,既包括领导职务,也包括非领导职务。对每个职位任职时间的要求没有具体规定。

2.在同一单位连续担任某一职务但分工进行过调整,即主管工作发生了变化或者该职位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及其他类似情况,也可视为在两个职位工作过。

3.干部平级兼任职务且有明确分工的,可视为两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4.凡经组织选派、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均可视为一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文/档案之窗)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档案之窗原创作品,作者: 档案之窗。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dawindow.com/tech/201808/35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kf@dawindow.com。
 

Copyright © 2018 档案之窗(dawindow.com)     深圳司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474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