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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档案的开发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5 11:51:2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30    评论:0
导读

一、知识产权档案的重要性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产权档案越来越凸现出它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1995年施行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

一、知识产权档案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产权档案越来越凸现出它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1995年施行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强制执行的国际产权公约,从法律上给予了知识的承认和保护,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它往往通过文字、图形、声像等将智力劳动形式的过程及试验数据记录在作为原始凭证的档案材料中,这些原始的档案材料是企业的权益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有力证据。档案部门管理和利用好企业的产权档案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二、知识产权档案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外贸易日益增多受到了行政管理部门及立法机构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对档案部门来说,知识产权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由于以前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不完善,使得知识产权档案保管利用的现状不十分令人满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意识薄弱
企业的知识产权档案,从某一个角度说,应是这个企业的至胜法宝,许多企业正是凭借自己所独有的工艺、技术才能在对手如林的市场中站稳脚跟,这样的例子很多,国外的微软公司、国内的茅台酒厂等,都有自已的专利技术。然而,现在有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知识产权档案保密意识不到位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联合印发了《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其中第十条要求:“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中国入世工作报告》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决定了它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它的保密工作做得如何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的胜败,中国的“景泰蓝”制造技术就是一例,由于保密工作不得力,致使制造的工艺、流程被日本人剽窃,给中国民族手工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档案做好保密措施,设置查阅权限是十分必要的。
2、对知识产权档案定位不准确
许多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档案严格地同文书档案区分开,导致了在实际管理中经常将知识产权档案放入文书档案中管理,这样做通常会造成两种结果:
(1)、知识产权档案经常不能相对集中地放在一起管理,造成查阅等方面的困难。
(2)、将知识产权档案的材料与文书档案材料放在一起立卷,在查阅时易造成泄密。
(二)、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材料流失严重
企业在市场上占有良好份额的产品通常是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才研制出来的,而其中关键的技术、工艺又掌握在少数几个技术人员手中,一些企业的技术人员未将产品研制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到企业档案室归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自由流动,很多企业的技术人员在流动到另一个企业时,将原企业产品生产的技术、工艺、流程等知识产权档案材料带到新企业,这就给原企业造成了损失。
(三)、部分知识产权档案未被充分利用
问题的原因是在中国未加入世贸组织前,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有自己在市场上领先的技术,但并未申请专利,还有一此企业,对某种产品、技术作过一些研究,并且有一些成熟的技术,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运用到实际生产中。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国有企业已被兼并或破产,一些技术资料随着文书档案被移交进档案馆,但总体说来,目前档案馆针对知识产权作的编研工作是不多的,这样就使许多已成熟的技术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了智力劳动的浪费。
三、知识产权档案的开发利用措施
基于知识产权档案资料目前管理使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有必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开发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因此,对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科学、技术档案进行开发利用是档案馆的职责之一,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档案开发利用的关系
知识产权档案的开发利用的目的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使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终目的也是为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服务。因此,我们在进行知识产权档案的开发利用时不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相冲突。从对编研材料的利用上来说,利用的范围不应过宽,应主要以原企业或这个企业的继承者为主,以保护档案中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从服务的形式上来说,应以有偿服务为主,这有利于整个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
(二)、收集力求完整、齐全
企业的每一个项目的科研往往要经过多年才完成,这样同一项目的研究材料、数据统计就被分散归入不同的案卷中,我们在对一个项目的产权档案进行编研工作时,首先就需要在不同的案卷中耐心地将这个项目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同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在业务指导中加强企业对产权档案材料收集的指导,这样既利于编研材料的完整,又不至于随着人员流动造成产权档案材料的流失。
(三)、以合作的方式对知识产权档案进行开发,形成编研成果
由于企业的档案部门存在对具体的生产技术不熟悉的问题,因此应与专业技术部门合作进行档案材料的编研,使最终形成的编研材料内容更详实,数据更准确。同时,还可把以前企业所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同现在的作比较,这样形成的编研材料对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改进都是有利的。
总体说来,知识产权档案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将逐步成为档案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加强对其的开发利用,不断促使其转化为生产力,更有效的服务于经济建设。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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