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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9 19:47:00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73    评论:0
导读

对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思考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农业、农村进入了新阶段,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应运而生,在给档案事业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尤其不容忽视的是,在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实践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每一项社会活动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各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0cm;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center;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0" align=center>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0cm;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center;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0" align=center>对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0cm;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center;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0" align=center>共享工作的思考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进入二十世纪,中国农业、进入了新阶段,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应运而生,在给档案事业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尤其不容忽视的是,在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实践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形势下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每一项社会活动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各种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如何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一个很值得广大档案工作者研究和探讨的课题。笔者根据近年来本县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实践,谈一些粗浅看法。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一、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在认识上要有新境界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所谓认识上要有新境界,就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是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第一要务”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助推器,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新亮点,是增强全民档案意识的有效途径。要想从过去的思想认识升华到上述认识,当前关键是要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和“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发展档案事业困难大”的畏难情绪。要转变思想观念,从过去偏重于抓党政机关公文立档和国有企业立档,转向新经济组织立档和农业、农村档案立档;从过去偏重于对党政机关和县直单位指导、监督执法检查转向乡镇和行政村一级指导、监督执法检查。要完成这两个重点转移,确实是任务艰巨,困难不少。从客观上讲,县级局馆合一,人员偏少,乡镇一个人还身兼数职,到行政村这一级连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多数还是空白。从办公经费上看,县局馆每年地方财政投入很少,特别是贫困地区财政只是吃饭财政,办公经费投入更少,财政投入与实际工作量很不适应。因此,在部分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思想上就产生了能把日常工作干好就不错了,还要考虑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真是多此一举。乍一听似乎理由很充分,但理性地想一想,就觉得这是一种消极的精神状态。试想我国有近13亿人口,8亿多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8亿多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小康社会。党中央适时作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根本目的就是让8亿多农民尽快地通过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增加收入,达到小康。这么一项艰巨而伟大的富民工程,全世界关注,全国广大农民企盼,作为档案管理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积极主动地参与进去,并且发挥自身优势,有所建树,是一件很光荣很有意义的事业。再说,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也是《档案法》赋予的任务。《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从这条规定不难看出,档案工作的涵盖面是很大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应尽职责。因此,只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位,才能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发展档案事业,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二、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在工作上要有新突破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所谓工作上要有新突破,就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全部档案工作中,把着力点放在收集、整理、建立农村建设档案上,抓紧抓实抓好,力争使档案管理部门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第一要务”上,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绩。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笔者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制定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发展规划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既是紧迫的,又是艰巨的,更是长期性的,是一个历史过程。由此也说明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发展档案事业的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制定农村档案发展规划时,应当与本地党委、政府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计划相衔接,与本地党委、政府当年建设新农村工作任务相适应,以保证其规划的科学性。二是把建立农业、农村档案列入本部门议事日程。每年同其工作一样,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年底做好总结评比。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调动档案局自身的积极性。档案管理部门要把建立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工作进行量化,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明确到人,责任到人,年底和其它工作一样,列入对个人的考核。四是突出重点建档。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涉及范围大,产品多,不可能全面展开。因此,可重点对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加工企业先行建档,每年根据档案局馆人力、物力、财力的实际,有计划地安排三五个这方面的典型,通过典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展开。五是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兼职档案员。培养高素质的专兼职档案员,是档案管理部门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发展档案事业中的组织保证。因此,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建设新农村工作任务的大小,重点在种、养、加大户中发展培养一批专兼职档案员,每年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培训,以解决县局力量不足的矛盾。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三、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在方法上要有新途径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所谓方法上要有新途径,就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原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寻找新的有效途径,力求取得最佳效果。笔者认为,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坚持以下方法:一是利用多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的档案意识。农业、农村档案涉及面广、点多、线长,任务艰巨而又复杂,只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才能引起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根据档案宣传工作多年的实践,以下形式是值得借鉴和推行的:①在电台上举办有关档案知识、竞赛、知识讲座;②在电视台和报刊杂志上开辟专栏;③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网络上建立农村档案网站;④总结在农村档案工作中,领导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的先进事迹材料;⑤拍摄在建立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电教片。二是建立档案协会,在重点领域实施突破。农村档案信息资源范围很大,要建立好农业、农村档案,除了档案管理部门内部努力外,应当在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加工企业中,率先建立档案协会,通过协会会员的努力,先把会员所在组织的档案工作搞好。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本着自愿的原则,建立章程,明确任务和要求,每年就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立档,进行研究解决。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有利于解决档案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力量较弱的矛盾。三是提高培训质量。就培训对象来讲,主要是两个层次,即乡镇、行政村档案专兼职人员,种、养、加大户专兼职人员。在培训中,首先要强化档案人员的档案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档案人员的敬业奉献精神。再次,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特点,有重点地安排教学内容,针对性地进行专题授课。如在建设新农村档案工作中,如何做好土质资料的存档,种子资料的存档,水文资料的存档,农用化肥质量标准的存档,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资料的存档,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的存档,等等。在培训方法上,力求从实际出发,处理好工学矛盾,改变过去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被培训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等办法。另外,编好培训教材。根据档案部门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档案界学术研究的动态和最新成果,编制准确性、科学性、实用性强的教材。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四、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在管理上要有新举措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所谓管理上要有新举措,就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原有的管理办法上,与时俱进,结合新的实践,修订完善有利于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发展档案事业的管理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在管理上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目前的档案事业管理制度是单靠档案部门管理档案事业,而档案事业管理又以行政区域为管理范围,面对我国行政管理条块分割的现实,两种管理体制的差异,单靠没有人事权、财物权的档案部门去管理档案工作,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在建立农业、农村档案中,更是难上加难。笔者认为,要破解这道难题需要从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农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档案事业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有关领导的职责范围,列入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和各项具体工作的指标体系。在布置工作任务时,把档案工作考虑进去,做到与具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督导,统一考核,将档案事业管理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这样才能为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另一方面,要改革档案工作管理方法,实行依法治档和百分制量化管理。所谓档案工作百分制量化管理,就是将全年各项档案工作细化量化,配以不同的分数,以百分制固定下来,作为年度工作的标准下达给各单位。每年的工作重点,可以通过调整量化指标的分数达到调整的目的。在档案工作执法监督检查与档案工作考评中,依据量化标准评议打分,按得分多少,衡量工作的好差,使档案执法监督和考核评比,由印象型趋向考评计算型。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年度档案奖励基金。《档案法》第九条规定:“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从事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各个环节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档案人员或其它人员进行奖励,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三是档案管理部门应实行公开承诺制度,促进档案工作的更大发展。《档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门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在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中,各级档案局馆应严格按照规定,对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完善制度。通过优质的服务,使涉及农村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更加快速地向前发展,更好地促进农村档案事业的繁荣兴旺,从而实现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normal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5pt; TEXT-ALIGN: justify;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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