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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机构与图书馆的合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7 17:27:16    浏览次数:37    评论:0
导读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档案机构与图书馆最易于实现合作。因为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来看,社会信息服务工作是一个整体工程,档案工作、图书馆工作都是整个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

档案机构与图书馆的合作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档案机构与图书馆最易于实现合作。因为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来看,社会信息服务工作是一个整体工程,档案工作、图书馆工作都是整个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虽然在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上它们有各自的分工和重点,但其管理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它们的服务思想、服务目标、服务手段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一)国外档案机构与图书馆在信息网络化建设过程中的合作

在欧美等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成果面向社会推广和传播,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时,往往与图书馆在技术和手段上进行联合。国内关于数字档案馆的许多研究内容在国外是包含在数字图书馆中的就是一例。这种情况源于二点原因:

一是图书馆在面向社会服务方面有成熟的技能和社会化经验。不可否认,在社会中人们对于图书馆的亲切感和认同感是远远高于档案馆的,而且欧美等国的图书馆较早地使用联机检索开展了社会化服务,在文献信息利用方面的经验与技能达到了很高的层次。据统计,美国90%的信息来自图书馆。所以档案馆要借助图书馆的人气、技能与社会化经验来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国外有许多档案机构与图书馆合作的实例,如加拿大国家图书馆与国家档案馆在因特网上注册的是同一个网址,再如在实际应用中,美国已有了档案机构与图书馆机构联网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收集、存储、管理和提供利用的图书馆信息网络系统。截止到1990年,就已经有60多个档案机构参加了该网络系统。这些系统数据库是依据图书馆关于著录种类的假设,并不能适合所有的档案目的。然而,这些系统正成为共享档案馆藏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是在国外,档案工作与图书馆工作有合作的传统。以美国为例,“美国档案工作者在与图书馆工作者和信息科学专家的相互影响方面也更有广度和深度。例如,一部分美国档案工作者和图书馆工作者合作,有意识地影响诸如微软公司这样的电子巨人对软件的研究,以便为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图书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软件服务,从而使得百万用户能从系统中应用到标准的可用软件。”

(二)国内档案机构与图书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合作

从内部看,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国内档案界与图书馆界各自内部的合作有所加强。图书馆界开始构建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力图在全国范围内对文献资源的重点、范围、类型、时间和数量分布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建设,使分散、无序的文献资源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保障社会需求。档案界也开始利用网络组织档案信息,整合网络中的档案信息资源提供利用。从外部看,我国档案界与图书界之间还是各自为政,联系并不紧密。

美国的档案工作者威廉·莫斯曾指出,在信息化建设中“档案工作者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是接受复合电子信息界的成果,使档案形成过程和信息管理过程适应该成果;或者是档案工作者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工作,至少使得新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和研制,以及新电子信息系统的设计能够考虑到档案管理方面的某些要求。”

他指出,在这两种选择中,美国档案工作者一般都是选择前者,他们与“复合电子信息界”的主要成员机构如图书馆、软件公司、网络公司等进行合作,并不断研究合作所取得的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相较而言,我国档案界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般选择后者,力图使各项工作能为档案工作所用。如对于数字档案信息的管理,目前还没有考虑能否与数字图书馆进行合作,而首先想到的就是建立数字档案馆。随着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档案界将会越来越远地远离与图书馆界进行合作的方向。事实上,在信息化建设中,档案界的参与能力与图书馆界相比比较脆弱,我国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与数字图书馆进行合作。我国目前有了这样合作的萌芽,如本书前面所述的在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建立的国家档案文献库。档案界与图书馆界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有了一些交流,如在档案信息化建设理论研究档案界采用“拿来主义”,借鉴和学习图书馆界的某些东西;而图书馆界开展“扩张攻势”,研究和指导档案信息化建设。这种交流中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从理论到实践都可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使信息化建设更上一层楼。今后档案机构与图书馆应该进一步发扬合作精神,或是选用同样的技术,或是共同建立信息系统提供服务,在信息管理与服务上达到双赢的局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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