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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研工作源流考辨之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8 19:30:57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71    评论:0
导读

八、“三通”与“十通”的编纂所谓“三通”,即《通典》、《通志》、《文献通考》三书的总称。这三部书,虽然都是通史,但《通典》和《文献通考》是专记历代典章制度沿革的典制通史,而《通志》则是一部纪传体通史,与前两书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完全不同。清统治者好大喜功,将《通志》与《通典》、《文献通考》并称“三通”

八、“三通”与“十通”的编纂

所谓“三通”,即《通典》、《通志》、《文献通考》三书的总称。这三部书,虽然都是通史,但《通典》和《文献通考》是专记历代典章制度沿革的典制通史,而《通志》则是一部纪传体通史,与前两书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完全不同。清统治者好大喜功,将《通志》与《通典》、《文献通考》并称“三通”。“续三通”的内容上接“三通”,下至明末而止,清三通的历史止于乾隆五十年(1875年)。清光绪末年,刘锦藻修成《清朝续文献通考》一书,上接《清文献通考》,止于宣统三年(1911年)计一百二十六年。后人就将“三通”、“续三通”、“清三通”称为“九通”,加上《清朝续文献通考》合称为“十通”。

1、《通典》的编纂

《通典》是一部专门叙述历代典章制度沿革的通史。唐代以前,有关典章制度的记述,都保存在纪传体史书的志中,如《史记》的八书,《汉书》的十志等等。然而记载典章制度“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而各史均断代为书,其所记典章如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若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唐玄宗时所修的《唐六典》“其本原设官因革之详,上及唐、虞,以至开元,其文不烦,其事赅备,可谓善著作者。”[i] 《唐六典》虽然是以记述唐代典章政令为主,但对历代的制度沿革等也作了一番追本溯源的工作。唐开元末年,史学家刘知几的几子刘秩曾依照《周礼》六官的职掌,分门别类,编《政典》三十五卷,分礼、户、吏、兵、刑、工六纲,书成“大为时贤称赏”。《政典》经过杜估的推寻,感到无论是条目设置还是材料取舍均不能令人如意,遂决心加以扩充,经过三十余年“竭愚尽虑”的辛苦,才完成了这部二百卷的巨著《通典》

《通典》的材料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1)唐以前正史中志的材料。杜佑在叙述唐以前典章制度时,把分散在各史正中的有关材料集中起来,按年代顺序编排,条分缕析,说明制度的变迁因革。(2)采录汉魏文集和奏章中的有关材料,补充正史记载的不足;(3)广泛搜集充分利用当代文献资料,《通典》所载止于唐玄宗天宝末年,凡当时所能见到的有关唐初典章制度建置的史料,均尽量采录,如礼典部分,就采用了《大唐开元礼》、《唐六典》等书。

《通典》全书二百卷,分为八门,即:食货典、选举典、职官典、礼典、乐典、刑典、州郡典、边防典,而刑典又分为甲兵和五刑二部,故或称八门,或称为九门。各门之下再分为目。其门类的设置虽略仿《周礼》的六官,但贯穿了其自己的思想。他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兴乐焉。教化附,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际,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 政治的基础在经济,统治的力量在职官,国家的安定在边防,这是杜佑制定《通典》编纂体例的基本指导思想。

《通典》细目分为:(1)食货:田制、乡党、土断、版籍、赋税、户口、丁中、钱、漕运、盐铁、鬻爵、榷酤、算缗、杂税、平准、均输;(2)选举:历代选举、考绩制、杂论议;(3)官职:历代官职要略、三公、宰相、尚书、御史台、诸卿、武官、东宫官、历代王侯封爵、州郡、文散官、禄、秩品;(4)礼:历代沿革礼、开元礼;(5)乐:历代沿革、十二律、权量、歌舞、清乐、郊庙舞议;(6)兵:叙兵、法制、料敌致胜、间谋、抚士、示弱、佯败引退取之、避税、以逸待劳、行军下营、攻其必救、按地形知胜负、围敌勿周、因机设权、敌无固志可取之;(7)刑:刑制、杂议、肉刑议、守正赦宥、宽恕、囚系、舞紊、峻酷;(8)州郡:序目、古雍州、古梁州、古豫州、古冀州、古兖州、古青州、古徐州、古扬州、古荆州、古南越;边防:东夷、南蛮、西戎、北狄。

在编纂方法上,《通典》并非简单地按类循目编排资料,而是有其独到之处:(1)博采群经诸史,注重实用。儒家著书立说,往往有“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的毛病,所以杜佑在搜集资料时,凡“事非经国理法程制”,无益于世的均“所不录”。即使是有用的资料,也并非如水禽取鱼,四面杂陈,大小并收;而是“采拾其精华,渗瀌其膏泽,裁烦以趣约,裁疏以就密”,即将材料经过严密的去粗取精,剪裁熔铸,使之约而不烦,密而不疏,把历代典章制度的兴废沿革叙述的条理分明,利病俱显。(2)是今非古,详今略远。儒家是古非今,认为今不如昔,要“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杜佑则认为,时代是发展的进化的,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损益也要“随俗适时”,因此,《通典》所述制度,自隋而上,大抵举其纲要,略述沿革发展,而对于本朝唐的典制,则特为详悉。如对时人杨炎推行的两税法,杜估就极力称赞,说“自建中初,天下编甿百三十万,赖分命黜陟,重为按比,收入公税,增倍而余,遂令赋有常规,人知定制,贪冒之吏莫得生奸,狡猾之田皆被其籍。诚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ii] 并引录了许多有关两税法的执行情况的有关资料加以说明。(3)引用资料均加以诠释或以旁注形式说明。《通典》引用资料,先秦以前,出于经传的,如《周礼》等记载的典制等,均加以详细诠释。秦汉以后,有关典制的记载增多,对不同的记载,尽量载入,不能载入者用旁注加以说明。这是一种较好的编纂方法,并为后来修《续通典》时所采用。

典志体虽不是杜佑的首创,但自杜佑《通典》以后,历代就陆续出现了许多典志体的史籍,成为史籍中重要的体裁之一,其编纂方法却是杜佑所创立的。《通典》的主要价值不在于保存了特殊的史料,而在于编排组织的完善,使分见于编年和纪传体史书中的材料,在以类相从的新形式下重新予以适当的组织,令人容易得到完整而有系统的概念,这是唐以前各种史体都不能达到的。所以《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它“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纪载,详而为烦,简而有要,原原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

2、《通志》的编纂

《通志》是一部纪传体通史。撰者郑樵,字渔仲,南宋兴化军莆田(福建莆田)人。居县内之夹祭山读书讲学三十年,时称夹祭先生。郑樵平生“好著书,不为文章,自负不下刘向、扬雄。谢绝人事久之。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iii] 郑樵“三十年著书,十年搜访图书”,其著作有八十余种,其中《通志》是他毕生心血的结晶。《通志》全书二百卷,五百多万字,包括本纪、列传、世家、载记、年谱、略六门,体例完全仿照司马迁《史记》,只不过是改书称略,改表称谱,另外再加一个载记,其实质仍是一样。因此这部书向来很少得到好评,或指斥它“漏略百出”,或批评它“语多袭旧”等等。不能否认,郑樵在修《通志》一书时,纪传部分多是沿袭旧史而缺少融会贯通之功。但《通志》中的《二十略》则不应在此列,《二十略》是郑樵全书的精华。

《二十略》的性质与《通典》相近,其篇目为: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礼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职官略、选举略、刑法略、食货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其中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五略为前人所有,而其他十五略则为郑樵独创,对此郑樵也很自负,他在自序中称:“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及汉、唐诸儒议论”,其他五略“虽本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这种说法还是比较符合事实的。历代记载典章制度的史书包括杜佑《通典》,多偏重于政治、经济、军事制度沿革变迁的记载,而郑樵则将此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学术史和社会史方面的内容,这不能不说是郑樵的独创。如列于首位的《氏族略》是属于社会史的范畴。氏族制度的研究与史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关系,而近代氏族研究已经成为史学中的重要分支之一。郑樵早在当时就提出了这一问题,而且对南北朝以来盛行的谱谍书之学提出了批评,建议打破郡望门阀的界限,以朝廷职位爵名来谱列氏族以代替旧日的郡望谱列法,他说:“先天子而后诸侯,先诸侯而后卿大夫,先卿大夫而后百工技艺,先爵而后谥”,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绳绳秩秩,各归其宗,使千余年来湮源断续之典灿然在目。”他认为应审慎对待个人所修家谱,认为“只本人家谱籍无足信也”,“大抵氏族之家言多诞,博雅君子不可不审”,提出了谱谍的编纂方法。其他如《金石略》著录历代的钟鼎碑刻,《图谱略》指出图表的重要性,《艺文略》区分图书为十二类,著录了所知之书;《六书略》、《七音略》讲文字、音韵之学;《校雠略》论整理和著录图书之法等等,多有真知灼见。

在《校雠略》中,郑樵对如何搜集史料、储备史料、校勘史料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可贵的方法和意见。他在《通志·总序》中曾明确指出:“册府之藏,不患无书,校雠之司,未闻其法。欲三馆无素餐之人,四库无蠹鱼之简,千章万卷,日见流通,故作校雠略。”在书中,郑樵提出了求书八法:一曰即类以求,二曰旁类以求,三曰因地以求,四曰因家以求,五曰求之公,六曰求之私,七曰因人以求,八曰因代以求。并详细地论述了求书的途径,如“凡星历之书,求之灵台郎,乐律之书,求之太常乐工”等等。这样循着各行专业去找专门的书,自然是最好的求书途径了。郑樵还十分强调分类的重要性,在《艺文略》中,将图书目录分为十二大类,每类下又分子目与细目,十分完备。郑樵认为,类例有“存书”和“明学”的两大功用,他说:“学术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观图谱者,可以知图谱之所始;观名数者,可以知名数之相承。谶讳之学,盛于东都;音韵之书,传于江左。传注起于汉魏,义疏成于隋唐。观其书,可以知其学之源流。”这些意见,不仅对历史学家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对档案文献的搜集、分类与保管工作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对于郑樵在校雠学上的创新,章学诚评价甚高,他说:“校雠之义,盖自刘向父子,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后世部次甲乙,纪录经史者,代有其人,而求能推阐大义,条别学术异同,使人由委溯源,以想见于坟籍之初者,千百之中,不十一焉。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会于向、歆讨论之旨,因取历朝著录,略其鱼鲁豕亥之细,而特以部次条例,疏通伦类,考其得失之故。而为之校雠,盖自石渠、天禄以还,学者所未尝窥见也。”[iv]

《金石略》则进一步扩大了档案文献的范围,把金石之学提到了应有的位置。金石彝器的出土,历代皆有,但大多将其视作珍稀之物鉴赏把玩。到了宋代,学者开始重视研究,出现了一些著录古器物的书籍,如欧阳修的《集古录》、赵明诚的《金石录》等,所著录的古器物,不下数千件。而郑樵独具慧眼,看到了其不可替代的档案文献价值。他说:“方册者,古人之言语;款识者,古人之面貌。……今之方册所传者,已经数千万传之后,其去亲承之道远矣。惟有金石所以不朽,今列而为略,庶几式瞻之道犹存焉。且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之风猷;观唐人书踪,可以见唐人之典则,此道后学安得舍诸!三代而上,惟勒鼎彝,秦人始大其制而用石鼓,始皇欲详其文而用丰碑,自秦迄今,惟用石刻,散失无纪,可为太息。”[v]金石文字材料不仅可以作为古代历史的直接见证,和书本史料互相印证,还可视为直接的档案文献材料,以补充书本记载的不足。

又如《图谱略》也是如此,对于图、表的作用,历来均未予以足够的重视。郑樵则认为图、表和书应该是互为补充,缺一不可。他称赞司马迁《史记》十表说:“《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vi] 讲到书与图的关系,他说“见书不见图,闻其声不见其形;见图不见书,见其人不闻其语。图至约也,书至博也。即图而求易,即书而求难。”[vii]他还列举了天文、地理、宫室、器用等十六种为例,认为凡此十六类,如仅有书而无图,则用功大而收效微。又说:“为天下者不可以无书,为书者不可以无图谱。图载象,谱载系,为图所以周知远近,为谱所以洞察古今。”[viii] 由此可知,郑樵强调编纂史书必须做到图文并茂,研究学问应做到图文并重,只有这样,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这些见解在今天看来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文献通考》的编纂

《文献通考》是继杜佑《通典》以后,又一部专记历代典章制度的专著,作者是宋末元初的史学家马端临。马端临,字贵与,江西饶州乐平人。其父马廷鸾,曾任国史院编修,著述甚丰,宋末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宋亡,马端临隐居不仕,“著《文献通考》以补杜佑《通典》之阙,二十余年而后成书”。[ix] 据顺治《乐平县志》所载李谨恩《通考序》可知,在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年)就已成书,此时作者已经五十四岁。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诏刻《通考》时,马端临还曾受命携带原稿到杭州校对。

马端临编纂《文献通考》的目的,据他自述,一则是由于《资治通鉴》“详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再则认为《通典》“不无遗憾”,“未为集著述之大成”,于是自己便“有志缀辑”。历二十余年,始成此书。

《文献通考》的材料来源大体取自两个方面,一是旧籍,二是当时学者的议论和朝臣的奏疏,这也就是作者将书名冠以“文献”两字的原因。马端临自称:“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x] 由此可知《文献通考》所选的材料,不仅限于旧有的文字的记载,还扩大到了口述历史的范围,因为对于制度的兴废沿革变化,仅靠文字的记载显然不足,而当事人的回忆叙述或议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某些缺憾,补充文字记载的不足。马端临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将其作为撰著《通考》的材料来源之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创举。

《文献通考》的编纂方法,是将原始材料先按门类排列,然后依时间先后顺序一条一条地记载。但《通考》不同于《宋会要》,它不限于排比材料,而是有叙述、有考证、有论断。《通考》的每一条目,凡引自经史之文,一律顶格书写;诸臣奏议低一格书写;诸儒议论再低一格。每条材料前面,通常冠以“某人曰”,凡引用他父亲之言,则作“先公曰”。他自己的意见一律用“按”字来表示。《通考》所引用的宋人的议论,较多的有沙随程氏(程迥)、石林叶氏(叶梦得)、水心叶氏(叶适)、东莱吕氏(吕祖谦)、巽岩李氏(李焘)等。但有时也有用书名的,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每省作《朝野杂记》)等。全书有总序一篇,每一门类又各有一小序,阐明设立此门类意图,并略述该门所载内容的发展变化。

《文献通考》不是为续《通典》所作,它也是从古到今,止于南宋宁宗嘉定年间。全书共三百四十八卷,分二十四门:《田赋考》、《钱币考》、《户口考》、《职役考》、《征榷考》、《市籴考》、《土贡考》、《国用考》、《选举考》、《学校考》、《职官考》、《郊社考》、《宗庙考》、《王礼考》、《乐考》、《兵考》、《刑考》、《经籍考》、《帝系考》、《封建考》、《象纬考》、《物异考》、《舆地考》、《四裔考》。这二十四门中,十九门是《通典》所有的,而《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考则为《通典》所无。

对于《通考》的评论,长期以来就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肯定它的,主要着眼于其详瞻超过《通典》,尤其是保存了大量的宋代史料;否定它的,则认为除了因袭《通典》之外,多抄取史志、会要及宋人议论,并列创作精神,远不及〈通典〉的体大思精,简而得要。后一种看法,以清人章学诚为代表。他说:《文献通考》“虽仿《通典》,而分析次比,实为类书之学。书无别识通裁,便于对策敷陈之用。” [xi] 又说:“马贵与无独断之学,而《通考》不足以成比次之功,谓其智既无所取,而愚之为道又未尽也。且其就《通典》多分门类,取便翻检耳,因史志而裒集其论议,易于折衷耳,此乃经生决科之策括,不敢抒一独得之见,标一法外之意,……。”[xii] 章学诚的断语有些偏颇。《四库全书总目》则认为《通考》“大抵门类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条分缕析,使稽古者而以案类而考,又其所载宋制最详,多宋史各志所未备。语亦多能贯穿古今,折衷至当,虽稍逊《通典》之简严,而详瞻实为过之。”[xiii]近人金毓黻说:“善治史者,主以《通典》之精简,辅以《通考》之详瞻,则能兼取其长,而折衷至当矣。”[xiv] 是为持平之论。

4、“续三通”与“清三通”的编纂

在清廷绍修续三通之前,《通典》和《文献通考》已有续本,较重要者有两部:(1)北宋真宗时所撰《续通典》,起自唐肃宗至周世宗显德之末,共二百卷,无刊本,后世遂亡;(2)明万历年间王圻所撰《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卷,起自宋嘉定间,止于明万历三十年左右,所取资料甚为丰富,尤以明代的史料为多。后来清统治者要续修《文献通考》,便极力贬低这部书,说是“体例糅杂,颠舛丛生,遂使数典之书,变为兔园之策,论者病焉”[xv]等等。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设续文献通考馆,命张廷玉等为总裁、齐召南为纂修,撰《续文献通考》一书。原议在马端临所分的二十四门之外,再增加《朔闰》、《河渠》、《氏族》、《六书》等四考,后决定对《通典》和《通志》也加以续修。故仍以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原目为基础,而在《郊社考》中分出《群祀考》一门,从《宗庙考》中分出《群庙考》一门,共为二十六门。《续文献通考》的历史时间包括南宋后期及辽、金、元、明五个朝代的事迹。在清朝所修的六通中,《续文献通考》是比较好的,一方面是因为用时较长,从乾隆十二年至三十年,用了近二十年的工夫,再是有明王圻的《续文献通考》作基础,许多史料都是直接采自王书,故内容较为充实,对此《四库全书总目》也未否认。

《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卷进呈后,乾隆乃命继续修撰续通典、续通志。乾隆三十二年,续文献通考馆改称三通馆,再编撰《续通典》、《续通志》二书。《续通典》篇目依照杜佑《通典》所定形式,唯把《兵》、《刑》分列,共为九门,其时间起于唐肃宗,止于明崇祯末年。《续通志》的篇目基本上与郑樵的《通志》相同,仍分纪、传、谱、略等几大门类,而仅作些形式上的调整。全书内容与《通志》相衔接,叙至明末止。乾隆四十八年,成《续通典》一百五十卷;乾隆五十年,成《续通志》六百四十卷。

“续三通”修成后,乾隆命史馆继续修撰“清三通”。《清文献通考》原名《皇朝文献通考》,清亡后改用此名,其他二书亦同。《清通考》原为《续文献通考》的一部分,故其分类相同,共二十六门。内容方面,据现有制度而略有增加,如《田赋考》增加《八旗田制》,《钱币考》增《银色银值》,《户口考》增《八旗壮丁》,《土贡考》增《外藩》等等。又以当时没有的制度而略减,如《市籴考》删《均输》、《和买》、《和籴》,《选举考》删《童子科》,《兵考》删《战车》等等。《清通典》体例与《续通典》相同,分为九门,但《食货志》中的《榷酤》、《算缗》,《礼典》中的《封禅》等因清代未行,故删去。《州郡典》以九州统叙历代沿革,也不适用于清,故改以《清一统志》为标准。《清通志》的体例,以纪传等部分存于实录、国史中,馆臣不敢擅自删述,仅撰成与《通考》、《通典》性质相近的二十略,以凑足三通之数。

“续三通”与“清三通”合计达一千五百六十卷,卷帙浩繁。原“三通”作者虽前后隔代,但所修各书在内容在还是有很多重复之处。清初续修,本应择善而从,删繁就简,避免无谓的重复载录。而清统治者好大喜功,仅看重形式,盲目扩大“三通”为“六通”、“九通”,叠床架屋,浪费纸墨。但“清三通”为当代人修当代史,所用材料多选自府库档案,保存了很多重要史料,向为清史研究者所重视。

“清三通”的截止年限是乾隆五十年,从乾隆五十一年到清末的一百二十年的典章制度的记载便付诸阙如。刘锦藻的《清朝续文献通考》的修撰,填补上了这段空缺。

《清朝续文献通考》的作者刘锦藻是浙江吴兴人,曾任户部主事、内阁侍读学士。是浙江著名的藏书家之一,刘氏嘉业堂藏书楼名闻天下。刘锦藻自甲午战后,开始编纂此书,原拟编至光绪三十年止。所定门类,以《续文献通考》为准,仅增《外交》、《邮传》二门。后来他与儿子刘承干商榷义例,编至宣统三年,补《宪政》、《实业》二门,成书四百卷。全书分三十门,门下分一百三十六目。系统完整,保存史料极为丰富,且独具特色。如清末的银行、海运、厘金、洋药、书院、学堂等,均于性质相近的《国用》、《征榷》、《学校》各考内附叙。又创立《外交》、《邮传》、《实业》、《宪政》四考,亦是清末政治经济社会变化的直接反映,其所收载的史料,多为《清史稿》所不及。

“三通”、 “十通”的修撰,使中国古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得到了一次系统的阐述。同样,各种有关典章制度的档案文献史料也在此得到了系统的疏理与编排,从编纂形式上看,“三通”、“十通”虽不同于资料汇编,但其中也保存了大量的史料,尤其是《文献通考》,它在体例的编排、史料的搜集等方面有许多独到之处,可作为编纂典制类文献汇编的借鉴。

 



[i] 引《玉海》卷51〈唐六典〉

[ii] 《通典》卷7,《食货》7《历代盛衰户口》。

[iii] 〈宋史·郑樵传〉

[iv] 章学诚《校雠通义·序》

[v] 《通志·金石略序》

[vi] 《通志·总序》

[vii] 《图谱略·索象》

[viii] 《通志·年谱略》

[ix] 《新元史·本传》

[x] 《文献通考·总序》

[xi] 《文史通义》内篇四,《释通》。

[xii] 《文史通义》《答客问》中。

[xiii] 《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一,《史部·政书》

[xiv]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七章,《唐宋以来之私修诸史》。

[xv] 《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一,《史部·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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