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之窗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汇报宣传 » 总结汇报 » 正文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严以律己”专题研讨发言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2 19:53:15    来源:网络    作者:档案之窗    浏览次数:1028    评论:0
导读

大家好,今天跟朋友们讨论一下“三严三实”中“严以律己”的问题。根据中央要求,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一举措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三严三实”中有一项重要要求就是严以律

大家好,今天跟朋友们讨论一下“三严三实”中“严以律己”的问题。根据中央要求,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一举措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三严三实”中有一项重要要求就是严以律己,今天我和大家讨论三个问题。第一,严以律己的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要严以律己?第二,对严以律己应持怎样的态度。第三,领导干部如何才能做到严以律己。

古人云: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知止是一种人生智慧,我们只有认识到过分的欲望追求带来的后果并及时反省自己的行为,懂得知足于内、知止于外,才能获得精神上长久的富足和安乐。有些人,大权在握,却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贪婪而不知止,最终锒铛入狱。如果他们懂得在党纪国法高压线下止步,对名利问题多些淡泊,对进退得失多些坦然,就不会患得患失、盲目攀比、贪得无厌,以致于违法犯罪、身陷囹圄,一个人只有时时、事事、处处知止而为、行止有度,才会成功、平安、快乐。

领导干部的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俗话说:“木自腐而后虫生”,众多落马官员的蜕变过程,无一不是从律己不严、放松自我要求、放纵个人欲望开始的。因此,践行“三严三实”,首先应从严于律己开始。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方能做到事前事后都能守住规矩、何时何地都能挡得住诱惑,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我认为,党员干部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到严于律己:

一、严于律己,要始终保持清醒,坚守政治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维护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遵循组织程序;要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对抗组织。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加强党性锻炼,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严格自律、以律促德,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严于律己,要始终心存敬畏,增强法纪观念。严以律己,就是要手握戒尺,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把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作为个人行为戒尺和准则。一要敬畏法律。人大干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和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带头敬法护法、遵纪守法,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法律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依法行权。要坚持宪法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基本法治观念,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还要用实际行动践行,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三要捍卫法纪。要在自觉模范遵守中央、自治区、市各项法纪和禁令的同时,敢于善于指出和纠正违法乱纪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三、严于律己,要始终防微杜渐,树立良好形象。律己,要求个人身要正,身正影不斜,古人说:“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己身”,这句话意思是,要想影子正就要端正仪表。这就要求从日常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要自觉管好管住自己工作和日常生活细节,清廉简朴、节约俭省,做到比贡献不比地位、比作为不比收入,为普通大众树立简朴节俭好风气做表率。要时刻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要管好亲属孩子,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不让他们谋取不合法利益。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奢华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缺少了任何一项,就会像物理学中的“木桶原理”一样,出现一个致命的短板,水就会从那个缺口流出来。这就是强调严以律己的极端重要性,严以律己在“三严”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要素。

 
(文/档案之窗)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档案之窗原创作品,作者: 档案之窗。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dawindow.com/tech/201811/146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kf@dawindow.com。
 

Copyright © 2018 档案之窗(dawindow.com)     深圳司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474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