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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与运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8 19:38:0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09    评论:0
导读

湖北宜昌市00198484信箱姚志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对我国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产生巨大的历史性的作用。随着该法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档案行政许可也将完全走向法制的轨道。一、档案行政许可设定的现状《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档案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其主体是多层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有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以

湖北宜昌市00198484信箱 姚志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对我国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产生巨大的历史性的作用。随着该法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档案行政许可也将完全走向法制的轨道。
一、档案行政许可设定的现状
《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档案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其主体是多层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有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也有规定,国家档案局的文件也有规定,地方各级档案行政机关设立的项目更是名目繁多。其项目内容是随着档案工作的变化而变化的,大多集中在档案业务工作方面,其程序没有全国的标准,而由设立审批项目的机关决定,是不统一的.其效力也是不同的,不排除有的许可项目的设定带有强烈的部门利益驱动。这样的档案行政许可项目的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多和滥。
二、《行政许可法》对许可项目设定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因此,“从权限上讲,原则上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各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杨景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的说明》),按照这一规定的原则,就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档案行政许可的规定只有下列内容:
《档案法》规定的有2项:1、非国有档案的出卖审批(第16条)。2、国家所有档案公布权同意(第22条)。
《实施办法》规定的有12项:1、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及办法审批(第4条)。2、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延长移交期限审批(第13条)。3、已撤消单位档案提前移交审批(第13条),4、非国有档案出卖、转让、赠送审批(第17条)。5、收集、流、交换档案审批(第18条)。6、二级馆藏档案出境审批(第19条)。7、其他档案出境审批(第19条)。8、档案馆延期开放档案审批(第20条)。9、利用未开放档案审批(第22条)。10、档案馆公布国有档案审批(第24条)。11、保管单位公布国有档案审批(第24条)。12、单位和个人公布国有档案审批(第24条)。
那么,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上述14项档案行政许可项目是合法的,可以依法实施许可。此14项以外的,则应当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的规定,或由有权的机关立法或设定临时性的档案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法》于7月1日实施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为违法许可,应当一律取消,否则得依照《行政许可法》第71条、72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三、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措施
1、思想上过关。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对行政机关的一场“自我革命”。它对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履行我国对外承诺,进?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档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执政为民”的立场出发,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和理念,适应这?改革,顺应这?改革,自觉参与这一改革,抓住这?历史机遇,把档案行政许可提而到一个适应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水平的新的高度,完成档案行政的历史性跨越。
2、项目上依法。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清理行政许可工作,认真依法清理到位,摒弃档案部门利益的羁绊,从国家总体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把那些对立档单位以收费和创收为目的的许可项目全部取消;把那些与促进档案工作关系不大,具有强烈形式主义色彩的项目取消;把那些应当由社会中介组织或者机构自律管理的档案项目,交由中介组织管理;把那些公民、法人自己能够自主决定的档案事项,交还公民和法人自行处理;把那些能够由市场竞争有效调节的档案事项,放开给市场调节。 
3、措施上得力。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麻烦的是“升级”验收审批、头痛的是没有意义的检查、反感的是毫无依据的收费、害怕的是否定工作的报复。因此,对各级档案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档案许可项目,应当做到公开、公正与公平。公开许可项目、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公布办理结果。把档案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放在“阳光”下操作,接受公民和社会监督。
(郭红解、李军摘自《中国档案》2004年第6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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