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件材料的更改补充程序是:
(1)更改建议。任何科技文件材料使用部门均可提出;
(2)更改审核。建议要经过原编制部门或原文件的设计主管人员审核同意,填写科技文件材料更改通知单;
(3)更改会签。在更改之前,实行有关部门的会签制度。更改会签是通过传递和签署更改通知单的办法完成的;
(4)更改批准。科技文件材料编制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在更改通知单传递会签返回后,审查批准;
(5)具体实施。依据已批准的更改通知单更改。一般先改底图,并应查明原复印发放数、通知逐一进行更改。如果是补制新图,应换回并销毁原来发放的复印图。
科技文件材料更改补充方法有:
(1)底图的更改方法
划改。划改又称杠改。是将需要更改的部位或内容(图形、文字或尺寸)用细实线划掉(仍能清楚地看出更改前的状况)。然后填注新的图形、文字或尺寸。
刮改。这种更改方法,就是将底图上面需要更改的图形、文字、尺寸及标记符号等刮掉或擦掉,绘上新的图形,或填注新的文字、尺寸和标记符号。同时,要作出更改标记。
换改。当底图更改次数太多,影响图面清晰时,可以根据最后更改的图形、文字、尺寸等,重新描制底图,更换旧底图。
(2)库存复印图的更改
底图划改的,库存复印图也划改,由编制蓝图设计人员亲自去档案室更改,注明改者姓名、日期、附上蓝图更改单。
底图刮改的,刮改后的底图复印一份,新蓝图归档放在原蓝图下面,并附上更改单,原存复印图不更改,也不抽出作废,与新图一并保存。
凡是有底图更改单的,库存复印图不更改,不抽出作废,也不补充新图,以反映其历史发展变化实况(这里指底图换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