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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就《档案法》修改赴我省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3 17:39:26    来源:黑龙江档案信息网    作者:档案馆编辑    浏览次数:1027    评论:0
导读

  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18年9月17日至21日,赴我省就《档案法》修改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志今带队、成员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档案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哈尔滨市、佳木斯市进行实地调研、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18年9月17日至21日,赴我省就《档案法》修改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志今带队、成员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档案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哈尔滨市、佳木斯市进行实地调研、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振春、省档案局副局长那耀文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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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省修改《档案法》座谈会/孔维震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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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志今在座谈会上发言/孔维震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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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汇报黑龙江省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孔维震摄影

  调研期间,省档案局、佳木斯市档案局分别召开了由当地人大、政府、人社、财政、发改、法制等相关部门及机关、企业、专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听取了各地就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在《档案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档案法》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实地查看了哈尔滨市档案局、哈尔滨地铁集团、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佳木斯市档案局、佳木斯郊区档案局、佳木斯市法院、中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邢爱国在全省座谈会上代表我省进行了《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及修改意见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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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参观市档案局馆“哈尔滨档案记忆”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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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查看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档案中心档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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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检查哈尔滨地铁集团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档案法》施行30年来,对加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档案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已发生了新变化,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档案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需要也在日益增长,《档案法》的部分内容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已不相适应,《档案法》亟需尽快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这次修改《档案法》调研非常必要。

  根据档案管理的实践,各单位提出《档案法》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各单位对档案工作不重视、经费投入不足、执法队伍不健全、档案信息化程度低等方面的问题,并对下步修改现行《档案法》要在增加档案事业发展政策保障、电子档案管理、档案监督管理、档案工作责任制、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方面的内容和适当加大档案的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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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佳木斯市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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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检查佳木斯市法院档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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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检查佳木斯市档案馆

  杨志今在调研时指出,档案作为党、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档案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征程,档案工作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一届全国人大把修改《档案法》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新时代、新气象,就要有新作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在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推动下,建立健全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续写档案工作的新篇章,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制度和保障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内国际形势变化,《档案法》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和完善。

  调研组一行对我省贯彻实施《档案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在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在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省档案局   王丹菊供稿

 

 

 
关键词: 全国人大 档案法
(文/档案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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