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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档案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09 16:38:27    来源:国家档案局    作者:夏振华    浏览次数:201    评论:0
导读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文分10个部分44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形成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是谋划新时代浙江高起点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顶层设计和行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文分10个部分44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形成了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是谋划新时代浙江高起点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其中,“推进农村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关要求写入了《行动计划》。

长期以来,浙江各级档案部门将农村基层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持续的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规范化建档工作,推进农村基层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千村档案”建设和农村文化礼堂建档,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组织换届等重要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农村基层档案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农村基层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档案工作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繁荣兴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和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浙江省农村基层档案工作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部分地区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信息化水平不高,城乡档案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村基层档案工作水平的提升空间和档案服务乡村振兴的潜力巨大。

《行动计划》将“推进农村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写入其中,体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中对档案工作地位和作用的高度肯定和重视。下一步,浙江省档案部门将根据《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快融入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农村档案数字化转型,为在新时代高起点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6月28日总第3238期第一版

 
(文/夏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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